物业纠纷。我在2010年在沈阳碧桂园买了一套90平的房子处于3楼(工六层),在不久发现5楼在装修的时候把烟道改了,导致四楼做饭的时候就往我们家呛烟。多次找物业协商,但是物业协调始终无果。而且还谎称5楼已经恢复原样了(谁也没看见)物业自己说的。(5楼的业主曾是物业工程部长的司机)。导致我们一直无法正常去居住这个房子,一直都没住只是偶尔去看看。我们以此为由拒绝缴纳他们物业费是否合理?我认为物业在5楼装修的时候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。现在物业说我们产生物业违约金是否合理。我想起诉物业可以吗?还是应该起诉5楼的业主? |